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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发布时间:2013-05-03 09:04:45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附件4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经济审查委员会职责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工会联合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一、根据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有关财经法纪和会员代表大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监督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审查工委会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是否正确合理,使用是否妥当,以及是否坚持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三、督促工委会会员单位缴纳工会会费。

四、对不正当经费开支,有权批评或制止,经审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若在重大财务收支上意见不一致时,应报上级工会和上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处理。    

五、检查有否违反财务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

六、经审委员会如有需要,有权向工会财务调阅各种帐册等有关资料。

七、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报告经审工作。

八、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审核结果。

九、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财务人员调动、更变时,负责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工作。

十、本职责解释权属工会经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