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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泸州市餐饮行业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0 16:43:00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泸州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停止营业,妥善保护现场,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施和设备。

  二、立即(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监管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三、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四、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已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致病食品,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