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让每一位群众都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3-08-25 21:02:50 来源:泸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0
泸州市人大检查纳溪区《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22日,由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副主任李作孝、伍福钊带领的检查组,对纳溪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马宗慧陪同检查。
陈雁在检查中强调,食品安全关系群众健康,必须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每一位群众都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员;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实现监督无盲区;要进一步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市人大检查组先后深入纳溪区茂源食品有限公司、川牧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渠坝豆干厂、金民居酒楼、重百超市纳溪店等地实地检查,详细了解纳溪区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纳溪区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注水肉”时有出现、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个别食品加工区没有“三防”设施等问题,检查组要求纳溪区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同时实现监管力量下沉,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执法力量,从源头上堵住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对照问题严格整改,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全覆盖;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群众知晓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纳溪区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针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记者 李瑞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