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督查泸州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15 09:42:39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0
4月10日,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张泽军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岑伟的陪同下,督查指导泸州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张泽军副处长抽查了泸州医学院食堂、七中佳德学校食堂、英才外国语学校食堂等,仔细检查了每所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原料进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查阅了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索票登记台帐、晨检记录、留样记录等情况,所查学校均十分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张泽军副处长充分肯定了泸州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泸州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管到位,做到了监管工作“网格化、格式化、痕迹化”,并强调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高风险的场所,学校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广大学生的就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