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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速查全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2-04-24 17:44:23 来源:泸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0

  泸州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

  昨日,泸州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迅速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检查,严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

  通知指出,近期,甘肃省康县、云南省镇雄县和景东县、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等地中小学相继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要求全面排查我市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等。凡未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

  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监管部门是否建立并落实中小学食堂监管责任制,是否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档案;是否按规定对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是否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是否对违规学校进行责任约谈,是否对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是否及时上报等。凡未按照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泸州新闻网-泸州晚报 记者 周丽 实习记者 梁映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