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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餐工联[2014]4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发布时间:2014-07-17 08:19:00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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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为贯彻《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行业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泸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及泸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际,我方拟同你方进行2014年度(2014、8—2015、7)工资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建议于2014年8月中旬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进展,确定《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时间。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

  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间工资侍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女职工工资、奖金和保险福利待遇、职工保险和职工福利,以及需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双方集体协商代表:

  建议你方派九名协商代表参加。

  我方协商首席代表是代应林,职务是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其他代表是: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缪明、易道先、涂鸣、王暄、黄小东、刘昌树、罗兰贵、杨明才、张涛等九位。

  请你方提供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并作好协商准备工作。

  四、请在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