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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向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发布时间:2017-05-10 10:41:34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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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向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按照泸州市总工会、泸州市人社局、泸州市企业联合会、泸州市工商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通知精神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5号)精神,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既要促进企业发展,又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就工资标准底线、薪酬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完善“企业谈增长、行业谈标准、区域谈底线”的多层次相衔接的集体协商工作体系。

  根据《协商办法》,结合《泸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及泸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际,我方拟同你方进行2017年度(2017、8—2018、7)工资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建议于2016年7月中、下旬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进展,确定《2017年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时间。

  二、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

  认真分析经济新常态下对餐饮行业的影响,立足于解决职工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引导和鼓励经营正常的餐饮企业与职工就工资增长幅度、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标准等开展协商,重点“保增长”;引导经营困难的餐饮企业与职工重点就弹性工资、弹性工时、工资支付、技能培训等问题开展协商,重点“保岗位”。

  三、双方集体协商代表:

  建议你方派九名协商代表参加。

  我方协商首席代表是代应林,职务是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其他代表是: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缪明、易道先、涂鸣、黄小东;

  工会联合会委员:刘昌树、张涛、李德全、冯兰等九位。

  请你方提供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并作好协商准备工作。

  四、请在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2017年5月9日

  报:市总工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