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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五届烹饪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30 18:30:34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一、大赛宗旨

  本届大赛以“继承、创新、健康、美味”为宗旨,体现公平、公正的竞赛原则。通过大赛弘扬中华饮食文化,提升全行业整体技术素质,交流烹饪技艺,推动我省餐饮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餐饮业转型,升级、产品创新、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促进我省餐饮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5中国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五届烹饪职业技能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 四川省烹饪协会

  协办单位:四川省饮食服务行业协会、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川省财贸轻化纺工会、

  四川旅游学院、

  《四川烹饪》杂志社、

  四川省调味品协会

  四、大赛组委会成员、裁判组、监审组名单,另行公布。

  五、参赛条件

  凡从事烹饪职业、餐饮服务专业,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个人赛;餐饮企业、事业单位(含宾馆、饭店、酒楼、招待所、食堂、餐饮管理公司等)、烹饪专业学校,均可报名参加团体赛。

  六、大赛时间

  大赛定于2015年10—12月。大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赛区比赛:结合餐饮业发展情况、地理位置,选择四个省辖市,举办分赛区比赛;

  第二阶段,总决赛。各分赛区个人赛、团体赛金奖获得者,参加总决赛(各分赛区的确定,及时间、地点另行文通知)。

  七、大赛标准、形式、规则、要求

  1、大赛标准

  大赛依据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国家高级职业技能标准命题;总决赛依据国家烹调技师、高级烹调技师标准命题,并适当增加技能创新内容。

  2、大赛形式

  (1)团体赛:单位组织参赛代表队,由三位选手组成。分别参加热菜、凉菜,加上面点、雕饰、餐厅服务三项中选一项,共计三个项目参赛。三位选手获得的个人成绩总和,为该队团体比赛总成绩。

  (2)个人赛:内容为热菜、凉菜、面点、雕饰、服务五项。每位选手可报1—2项。热菜、凉菜、面点的规格均为10人量,加4人量评委鉴尝碟。

  3、大赛规则

  (1)热菜:每人制作指定品种、自选品种各1道,共2道。要求,选用不同的烹饪方法和味型,色、味、形、质俱佳,讲究营养,卫生。

  指定品种:1个。由组委会提前公布《热菜指定品种目录》,包括,8—10道典型传统川菜。选手进入赛场,以《热菜指定品种目录》为基础,统一抽签,作为该选手的制定品种。指定品种所需原料、调料,由组委会现场提供。成品规格为2份:大份(10人量)场内加工制作完成,统一送展;小份(4人量)送评委鉴尝,评判。

  自选品种:1个。选手自备原料。成品规格为2份:大份(10人量),在场外加工制作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送展;小份(4人量),场内加工,制作完成,送评委鉴尝,评判。

  以上2道菜品,指定品种和自选品种小份(4人量)品尝碟;现场90分钟内烹制加工完成。

  (2)凉菜:每人制作1个冷拼,或1组(6个以上)单碟,要求,烹制方法和味型多样化,成品色、味、形、质俱佳,讲究营养,卫生。

  成品规格为2份:选手自备原料。大份(10人量),场外加工,制作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送展;小份(4人量),选手自备原料,或半成品,现场60分钟内,切、配、拼制成型,送评委鉴尝,评判。

  (3)面点:每人制作2道。要求,选用不同的面团(发面、子面、烫面、油酥面团等),烹制方法。色、味、形、质俱佳,讲究营养,卫生。

  成品规格为2份:选手自备原料。大份(10人量),在场外加工,制作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送展;小份(4人量),选手自带原料,或半成品,在现场90分钟内烹制完成,送评委,鉴尝,评判。

  (4)雕饰:选手自备原材料,制作一大、一小2个瓜果,或蔬菜雕刻。要求,主题突出,设计合理,构思新颖,形态美观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其中:大型雕刻1个,场外制作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送展;小型雕刻1个,现场120分钟内,制作完成,统一送展,评判。

  (5)餐厅服务:比赛所需用品选手自备。选手在45分钟内,完成餐台主题设计、摆台(铺台布、摆餐具、餐中花)、斟酒(白酒和啤酒)三道工序;现场讲解,主题设计构思,并回答评委相关知识提问。

  4、大赛要求

  (1)所有参赛品种,不准使用国家禁用的动,植物原料;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添加剂、食用色素。违者取消参赛成绩。

  (2)参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报到。现场制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按规定扣分。

  (3)热菜、凉菜、面点参赛品种,规格均为10人量为标准的成品1份,供统一送展参评;现场制作相同4人量成品1份,供评委鉴尝,评判。

  (4)赛场统一提供设备、厨具、原辅调料;刀具、小工具及特殊调辅料由选手自备。

  (5)餐具一律由选手自备。餐具不得带有任何企业标识,器皿底部标示企业名称、选手姓名,以便确定,收回。

  大赛总决赛规则、要求另行制定。

  八、西餐类、火锅类优秀品牌企业评选、展示。

  结合当前大众饮食习俗变化,消费热点,特别在本届大赛总决赛现场,增加西餐类、火锅类,优秀品牌企业评选、展示。

  评选,展示仅限于餐饮企业团体参评。即,西餐类、火锅类企业申请参展。组委会在指定区域,为参评企业提供1.8米圆桌1张,由企业自备菜品、食品雕刻等,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布展,参评。

  九、参赛费用

  本届大赛,原则上不收取参赛费用。但是,为保证参赛选手按安排,准时到场,保证各项赛事正常进行。个人选手报名时,缴纳800元参赛保证金;团体队报名时,缴纳2000元参赛保证金。大赛结束,凭相关收据,由大赛组委会退还保证金。

  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如需大赛组委会协助安排,提前预约,并支付保证金。

  十、奖项设置

  各赛区团体赛、个人赛分设金、银、铜、优秀奖,各奖项比例分别为参赛团体总数及该项目参赛人数的20%、30%、30%、20%;

  各赛区个人赛金奖、团体赛金奖获得者,参加总决赛,角逐特金奖,特金奖比例为总决赛中参赛团体总数及该项目参赛人数的30%;

  总决赛,热菜个人总成绩前三名;冷菜、面点、雕饰、服务的第一名,授予“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总决赛,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三名的选手,可按相关规定,晋升两级职业资格,最高晋升至高级技师;竞赛四至八名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到技师;竞赛成绩两项均合格的其他选手,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热菜前四名;冷菜、面点前两名;雕饰、服务第一名,授予川菜烹饪(服务)名师称号,已获得“名师”称号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可晋升“大师”称号;

  在大赛宣传、组织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市、州行业协会,组委会将授予“最佳组织奖”;

  主赞助商设立,“特别奖”。

  十一、大赛评判

  由大赛组委会,组成由餐饮业评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组成评判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判工作。

  由大赛主办方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判监审组,审核比赛成绩的公平、公正。接受选手投诉;代表组委会回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

  本届大赛首次采用现场微信投票方式。现场参观人员,可根据自己对选手作品的认知,给送展品种打分。微信投票结果,将计入每个作品的最终评判成绩。

  十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时间:即日起至各分赛区开幕前一周止。

  办法:参赛选手和单位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烹饪(饮食、餐饮)行业协会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四川省烹饪协会)报名。

  个人赛参赛选手需填写个人赛报名表、参赛项目登记表并交2寸免冠白底照片5张;团体参赛队需填写团体赛报名表。

  十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烹饪协会。

  协会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4号,邮政编码:610031,

  联系电话:028—86697961

  传真:028—86697961

  邮箱:632990780@qq.com

  协会网址:http://www.sc-px.com

  2015中国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五届烹饪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团体赛报名表 2:个人赛报名表 3:餐厅服务报名表 4:参赛品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