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印发《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14-10-24 09:13:29 来源:泸州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关于印发《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主抓、人社部门监督、政府推动的市场经济产物,它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客观要求。企业业主在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后向更高、更大、更快发展时,企业的管理从家族制向公司制发展时,需要团队来管理,团队将由多岗位组成,且岗位粘性不能持续、人员必然产生流动,各岗位之间就需要有一个工资标准,企业与员工之间就需要有一个约定,在维护职工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间就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需要一个劳资对话的平台,这个平衡点、平台就是劳资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从行业、企业、企业与员工之间形成一个链条式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行业谈底线、企业谈增长,个人谈标准,企业高于行业标准,岗位体现个体差异,但不低于行业和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衡量工资集体协商成功与否的标准是履约情况、劳资双方的满意度、企业的发展情况。
泸州市餐饮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起步于2012年,2013年进行了第一轮《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2014是第二轮《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标志着餐饮行业的进步,它反映了一批企业在完成了原始积累以后,向更高、更大、更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规避风险规范经营,员工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工资集体协商破解了企业发展中的迷惘和困惑。
在工资集体协商的流程上,去年4月24日工会联合会在“两个普遍”培训会上选举了代应林、缪明、易道先、黄小东、涂鸣、王暄等6位作为“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谈判代表,其中工会联合会主席代应林作为首席谈判代表,今年增加了工会联合的委员罗南贵、杨明才、刘昌树、张涛四位同志。
7月17日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正式向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6月19日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在王氏大酒店选举协会会长张丰贵作为《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谈判的首席代表;金民居王金才、安云大酒店舒安云、白果鸡陈朝蓉、蜀郎轩朱天虎、斗帝煮袁昌华、纳溪金贸大酒店魏中友、泸县龙城大酒店马光明、健康厨房兰和园、王氏大酒店薛梅等九位泸州颇有影响力的餐饮企业老板,协会常务会长作为谈判代表。
10月22日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在王氏大酒店举行了《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谈判,协会代表企业方,工会联合会代表企业职工方,双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间工资侍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女职工工资、奖金和保险福利待遇、职工保险和职工福利,以及需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在谈判前通过书面进行征求意见后,双方在进一步发表意见后签订了《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本合同涵盖已加入工会联合会的40个餐饮企业2228名参加工会联合会的职工,并已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备案。
现将《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印发给你们,请各会员企业在完善“泸州市餐饮行业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以后;抓紧完善工会组织或选举职工代表,进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此基础上,各企业再完善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1、《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2014年10月23日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