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食药监局发布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发布时间:2012-09-27 09:44:55 来源:泸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0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朋友聚会、家庭团圆,频繁外出就餐。昨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警信息,到餐馆就餐,可以先看看店里是否有“笑脸”,就知道食品放心不放心了。
据介绍,根据统一安排,我市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优秀餐馆将张贴悬挂“笑脸”表情标志,根据标志划分为优秀(大笑)、良好(微笑)、一般(平笑)三个等级,市民就餐时,可根据“笑脸”来判断食品安全等级。
外出就餐 可看“脸色”
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外出就餐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同时,我市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张贴卡通脸谱(大笑、微笑、平脸)向消费者动态公布近期的监督检查结果。“大笑”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优秀,“微笑”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在两节期间积极参与“寻找笑脸、安全消费”活动,到信誉良好的就餐场所就餐。同时,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餐馆 不得超负荷超范围经营
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称,市民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不吃河豚鱼、野蘑菇及死因不明的鸡、鸭、鹅、猪等禽畜类肉及制品;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的习惯;就餐后要索票,以便备查。
市内各大小餐馆,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防加工过程生熟交叉污染,防使用不洁餐饮具等物品;不加工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辅料,不经营感观异常、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服务活动。
节日期间,市、县两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消费者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泸州市 2592129
江阳区 3178081
龙马潭区 2966055
纳溪区 4293217
泸县 8182527
合江县 5263169
叙永县 6226297
古蔺县 7102074